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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税费改革再次解放农村生产力

2001-02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2000年3月,党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。

安徽农民形象地将税费改革称为“一道税、一口清”,从此他们告别了过去被称为“无底洞”的各种乱收费困扰,昔日随意性强的“人收费”变成改革后的“法收税”。农民负担的“弹性”变为“刚性”,除了农业税及其附加,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有权以任何一个名义向农民收取任何一种费用,废除的各种农村收费项目达50多项。

税费改革一年间取得了显著的“双减效果”。一是农民减负,二是干部“减压”。过去靠干部上门扒粮完税的宿州市南桥区凤山村,税费改革后一下子涌出160多个农民“纳税模范户”。

税费改革后的第一春,记者遍访安徽农村,基层干部群众欣喜地告诉记者:农民负担轻了,气也顺了,近年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农民负担沉重、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等一些“绳索”也基本被解开了。

税费改革、乡镇机构改革激励了基层干部,大大增强了他们服务农民、服务农村经济的工作。太和县委书记介绍说,干部精力现在已完全转到了经济发展上,全县干部帮农户搞出了500多个切实可行的结构方案,可说是乡乡有绝活,镇镇有妙招。

(《新华每日电讯》2001.2.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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